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洛阳通报“性奴”案进展 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有关责任

洛阳通报“性奴”案进展 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有关责任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9.25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汕头都市报

【出版日期】2011.09.25

【版次】05版:国内新闻

【入库时间】20111110

【全文】

案发地示意图

新华网郑州9月24日电(记者 李亚楠) 23日晚,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倒查追究。

根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公安机关还披露了案件侦破经过。9月3日凌晨,洛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一群众称其女性亲戚马某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接报后,车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找到马某。马某称自己此前被一男子骗至一地下室内关押,当日凌晨脱逃并报警。

根据马某的陈述,民警于当日上午成功解救另外3名受害女子。

接到当地派出所报告后,洛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将李浩(男,34岁,河南南阳新野人,案发前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一中队工人)纳入公安机关侦查视线。

专案组于9月3日晚,在南阳市将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又讯 据大河网报道,洛阳市公安局24日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通报了“性奴”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郭丛斌表示,根据“9·3”案件的情况,对该案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调查结束后再作进一步处理。经市局党委研究,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