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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警方首次披露性奴案案情 嫌疑人李浩及4名获救女子被批捕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9.29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法制晚报

【出版日期】2011.09.29

【版次】A27:国内国际·综合

【入库时间】20111110

【全文】

据新华社电 洛阳市公安局28日对外发布,洛阳性奴案犯罪嫌疑人李浩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获救的4名女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且首次披露案情以及地下室和地窖内的结构。

洛阳警方介绍,34岁的李浩在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主要从事内勤工作。囚禁受害女子的地下室是李浩2008年以妻子的名义购买的,他的家并不在这个小区。

据警方计算,地窖隐藏在地下6米深处,先通过一个3.4米深、有梯子的竖井,再通过一个4.7米长的横井才可进入地窖,竖井、横井直径约为50厘米。其间,要经过装着锁具的6道铁门。

此外,地面上还有一根白色的管子连接下面的绿皮管,一直通到地窖内,给窖内供氧,以保证被囚禁女子的生存。

地窖不足4平米,高2.43米,在距地面1.1米的地方,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

●作案动机

通过裸聊赚钱

在地窖内,警方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地窖内既没有无线网络信号,也没有网线,这台电脑供被囚禁的女孩看电影、听音乐用。

据李浩交代,其作案动机是,通过视频裸聊赚钱。警方介绍,真正用来裸聊的电脑在李浩购买的地下室内,为了防范被囚禁的女孩儿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时,李浩都亲自控制,裸聊完之后就关闭电脑、拔掉电源。裸聊的价格是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100元,通过支付宝结算。 

▲白色管子给窖内供氧

▲地下室内设有电脑,是让被囚禁女孩进行网络视频裸聊,来为李浩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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