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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 洛阳市公安局公开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9.25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镇江日报

【出版日期】2011.09.25

【版次】第03版(中国报道·环球视野)

【入库时间】20111130

【全文】

据新华社郑州9月24日电 23日晚,洛阳市公安局通报李浩案最新进展,披露了犯罪嫌疑人李浩的作案动机,目前,公安机关已提请检察机关批捕李浩,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倒查追究。

根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浩两年前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事先在西工某小区自行购买的地下室内挖地洞,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至地下室关进洞内,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目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已按法定程序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另外,24日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丛斌就“9·3”案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此外,记者还从洛阳警方证实,获救的4名女青年也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留。

根据“9·3”案件的情况,洛阳市公安局决定对西工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翟继军、车站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崔伟、车站分局副局长兼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翟敬普、车站分局副局长兼社区警务大队大队长李拦洪予以停止执行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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